给孩子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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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孩子自由
“自由”是蒙氏“科学教育学”的基本原则。
  
简单的说,蒙氏认为强制的“教”法,对儿童——特别是学龄前的幼儿,有害无益,除非把孩子的头脑解放出来,否则这些民族幼苗的发展不会健全。
 
蒙特梭利认为“自由”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。但是,蒙氏教育的自由却不是放任或为所欲为。在蒙氏教室中,孩子并没有被允许去做“任何他喜欢的事”。他只能自由的选择有益与有用的工作。换言之,“自由并非做你想做的事,而是要做正确的事。”
  
“自由”该如何教育呢?蒙特梭利认为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,教师必须掌握三大原则,即:  
1、预备符合成长需求的环境 

2、协助与观察孩子在环境中的需求

3、订立明确的行为规范并时常提醒孩子自我控制。
  
因此,对孩子应该以教育他们能独立为前提,允许儿童依其“内在需要”,自由的去选择“工作材料”——教具,自由地进行“工作”(操作)。
 
蒙特梭利表示:“你只要冷静的观望,保持一种尊重孩子的行为态度,使孩子在获取经验时,有完全的自由,在他们工作时不要干扰他”。

我想,在家中的大人们对孩子平日的生活教育,也应把握上述的观念。

幼儿自己做
 
蒙特梭利每次在演讲时,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:“Help me to do it by myself” (幼儿在呐喊:请帮助我,让我自己做)。一般父母对子女呵护的很仔细,什么都帮他们做得好好的,看起来是父母的爱心实际上却抹煞了许多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。其实,孩子在学习走路时,就是尝试“独立”的开始。
  
让我们来听听幼儿说什么:
  
我听到了,
但随后就忘了;
我看到,也就记得了;
我做了,
我就理解了。

摘编自《蒙特梭利教育法系列全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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